摘要:
我的一篇博文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》,后面有两个跟贴:“我一看到‘人民’两字就起鸡皮疙瘩”;“能不能以后少用‘人民’这词”。确实厌恶“人民”一词者大有人在,而且不在少数,我在别的博文中也看到过类似的跟贴。
写一些政论性的东西不用“人民”一词,用什么呢?用“公民”吗?用“国民”吗?还是用其他什么“民”?我查了查有关资料,觉得还是用“人民”一词似更贴切。
试比较三者概念的区别:
“人民”属于政治概念,这一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,有着不同的内涵。如在古罗马时代,它一般指贵族阶级。在我国现阶段,一切赞成、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阶级、阶层和社会集团,都属于“人民”范畴。
“公民”和“国民”则是法律概念。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,根据该国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;国民一般指拥有国籍的国家主权构成者,生活在同一宪法下作为立法机构主权代表的人们共同体。
“人民”比“公民”和“国民”的范围要小。公民和国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,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,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。
人民作为政治概念,从来都是与民主相联系的。民主从其字面上来看代表着人民的统治(源于希腊文δημος demos人民;κρατειν kratein统治)。因此讨论民主问题,讨论政治权利问题,还是应该用“人民”一词为好。
问题是为什么有人不喜欢“人民”这个词,甚至厌恶“人民”这个词?这也是有一定原因的。“人民”的本意就是普通百姓,即过去我们常说的“人民群众”,这个阶层是永远也超出不了“人民”概念的外延界定范围。至于“人民”里面是否还能够包含比百姓更高的阶层或阶级,那得看那个阶层或阶级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。
正是我们有的地方的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,存在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问题,甚至站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,他们往往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,却干着人民群众不拥护、不赞成、不高兴、不答应的事,才使有的人一听到“人民”二字心里就不舒服,甚至厌恶。是这些不干人事的干部玷污了“人民”这个光辉而高尚的字眼,这不是“人民”一词的错。其实这些干部早已不是“人民”之中的一员了,而是披着“人民”外衣吸炸人民群众的吸血鬼和寄生虫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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